市场监管总局抛出“大数据杀熟”罚款上限 一起来看看

根据《深圳特区报》报道,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,6月29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市场监管总局抛出“大数据杀熟”罚款上限

  该《条例》规定,“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,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。但是,该个人数据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。”

  此外,该《条例》还规定“自然人有权拒绝个性化推荐”,以及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和“人脸数据”滥用的情况。

  《条例》也作出规定,规定市场主体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的数据,或者利用非法收集的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,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;不得通过数据分析,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。违法者情节严重的,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%以下罚款,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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